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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 08:53
2022年,漯河市慈善总会的财务工作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在监事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会章程及相关财务规定,规范财务收支、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在接受省慈善联合总会的审计、市审计局专项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年度审计中均受到肯定和表扬,为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2022年的财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收入情况
2022年,漯河市慈善总会总收入为:21263179.48元,其中:
1、慈善捐款、物收入:募集接收慈善捐款、物共计20050047.49元,其中:
①疫情防控捐款4900.00元;
②疫情防控定向捐款4500.00元;
③洪灾捐款11000000.00元(灾后重建资金);
④冠名爱心基金捐赠资金707388.00元;
⑤99公益日资金4983580.62元(包含2021年99公益日资金1667502.62元);
⑥定向捐赠资金962924.50元;
⑦物资折价2386754.37元;
2、政府补助收入:510000.00元。
3、其他收入:703131.99元。
二、年度支出情况
2022年,漯河市慈善总会总支出为:21963131.89元,其中:
1、慈善救助支出(业务活动成本支出):救助、发放善款、物共计21233870.94元,其中:
①疫情防控捐款支出154900.00元;
②疫情防控定向捐款支出4500.00元;
③洪灾捐款支出11430000.00元(含灾后重建资金);
④冠名爱心基金捐赠资金支出1139825.00元,用于各项爱心基金的救助支出;
⑤99公益日资金支出4754037.57元(包含2021年99公益日资金支出2176637.57元);
⑥定向捐赠资金支出1349924.00元,用于漯河市慈善总会年度项目救助等定向、专项等救助支出;
⑦捐赠物资折价支出2400684.37元。
2、工作经费支出共计729260.95元(含工作人员经费、宣传费用、筹资费用及管理费用等)。
三、洪灾捐款及灾后重建资金后续支出情况
2021年7月,河南洪灾发生后,全国各地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踊跃捐款捐物,抗洪救灾。2021年度未使用和拨付的洪灾捐款及灾后重建资金,于2022年继续用于灾后重建救助项目和灾后幸福家园工程项目。按捐赠者的意愿和市重建办、市应急局的意见分配、下拨洪灾捐款、物12442630元(含灾后重建资金、2021年结转的待拨付定向救灾款、灾后幸福家园款和洪灾捐款)。洪灾专项资金及灾后重建资金全程接受了市审计局跟踪审计,同时,市慈善总会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保障资金支出合法合规、专款专用、善款善用。
四、顺利通过各项年检审计监督检查,确保慈善年度收入、救助支出及管理费用占比指标符合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市慈善总会始终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配合市审计局、市重建办完成了对洪灾捐赠资金的审计和检查;通过和完成了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和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
按照《慈善法》第六章第六十条和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民发【2016】189号)文件第七条 “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三”和第十条 “计算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时,可以用前三年收入平均数代替上年总收入,用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代替上年末净资产”的规定,漯河市慈善总会的年度慈善救助支出、工作经费支出符合以上法律法规规定。
五、严格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财务工作,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我会高度重视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善款善物的使用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定期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既保证了财务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又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性。
二是严格票据管理,防止违规现象发生。捐赠票据是慈善捐赠的重要依据,总会严格落实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实行专人领取保管,及时销账,定期复核,做到账款相符、票物相符,坚决杜绝虚开、冒开现象。
三是保障慈善资金支出公开透明,及时接受各界监督。加强自身规范管理,通过慈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2023年,市慈善总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及相关财务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切实抓好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坚持依法严格管理,进一步打造阳光透明机制,提高慈善资源使用效益,自觉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助力乡村振兴、惠及困难群众、构建和谐漯河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