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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00:00
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保障慈善工作规范运作,形成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提高漯河市慈善总会的公信力,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人人慈善”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慈善工作的公开内容
1、慈善救助的条件,救助计划、标准和工作程序,工作范围以及操作形式等。
2、慈善总会的财务收支情况
3、单位和个人的慈善捐款和捐物情况
4、市慈善总会救助情况
二、慈善工作的公开方式
1、在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员全体代表会议上报告捐赠情况、救助计划、标准和工作程序,慈善宣传活动以及操作形式等情况。
2、审计部门每年度对慈善总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各位理事、常务理事报告,并在慈善中国、漯河慈善网站、《漯河慈善信息》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查询和监督。
3、市慈善总会慈善捐赠情况和救助人员名单、金额情况漯河慈善网站每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建立定期反馈制度。凡在市慈善总会建立冠名爱心基金的,冠名爱心基金使用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定期向冠名人反馈,使每个基金所有人对自己基金情况明明白白。
5、定期不定期邀请由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单位、有关执法管理等部门人员对慈善工作进行监督。
6、逐步建立完善“漯河慈善总会信息发言人制度”。
五、其它
(一)服务程序
救助程序:
1、申请受理:根据市慈善总会年初救助项目安排,对需要救助的对象,由本人提供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生活困难情况,贫困证明,需救助的具体理由等,经所在单位(或所管辖单位)初核后,由分会(工作站、联络员)办公室予以登记。
2、调查核实:分会、工作站和联络员对申请人入户核实,并签署核实意见。
3、确定标准:经调查核实,申请人反映情况属实,分会、工作站和联络员研究确定救助意见,并通过适当方式公示。
4、完善手续:填写救助审批表,并签署意见,报市慈善总会审批。
5、实施救助:市慈善总会核实审批,将救助款物送达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领取,落实救助。
6、资料整理:救助资料要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7、救助管理:救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及时公开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8、规范档案:慈善救助项目资料、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慈善救助等各种档案、资料要定期整理建档、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