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2019-02-26 11:17
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
管理办法
(2017年7月28日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学习探讨慈善理论,创新慈善工作方式、方法,总结全市慈善实践经验,宣传慈善理念,普及慈善知识,提高慈善意识,广泛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为市慈善总会决策提供依据,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由漯河市慈善总会直接领导,接受市慈善总会的工作部署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 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的主要任务是致力于慈善理论研究和慈善文化传播,宣传善行善举,构建漯河慈善文化,助力漯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漯河市慈善总会任命,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由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任命。
第五条 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接受市慈善总会的社会监督。
第六条 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会长主持慈善总会慈善文化研究分会的工作。常务副会长协助分会会长负责分会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分会会长做好分管工作。秘书长领导协调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人员处理慈善文化分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的大型活动及年度工作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参加的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 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会员每届任期五年。慈善文化分会吸收国内外有关单位和热爱慈善事业、有研究能力、热心慈善文化传播的各界人士加入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
第三章 职责与活动
第九条 积极开展慈善理论研究。
(一)发掘、整理漯河市当地传统慈善事业和思想;
(二)研究、吸收现代先进慈善理念;
(三)办好《沙澧慈善》,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漯河慈善文化;
(四)探索创新慈善工作方式、方法。
第十条 积极开展慈善宣传。
(一)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刊物,进行慈善文化宣传活动;
(二)宣传处处有慈善、人人可慈善的理念,普及慈善知识,提高慈善意识;
(三)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工作;
(四)宣传漯河市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
第十一条 积极创造条件,开辟慈善文化项目,举办形式多样的慈善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 为使慈善文化工作持续、协调发展,提高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积极性,设立漯河慈善文化发展基金,接受社会对慈善文化研究、宣传费用的赞助,监督和使用基金开展慈善文化相关活动。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凡漯河市内外的单位和个人,热爱慈善事业,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愿意从事慈善文化的学习、研究、宣传,经单位推荐、个人志愿,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同意,均可成为分会团体或个人会员。
外埠单位和个人、漯河籍在外人士,热爱慈善文化事业的可发展成为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的通讯会员。
慈善文化分会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慈善文化分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出研究分会。
第十四条 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在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的支持下,从事慈善理论研究,宣传慈善文化知识;
(二)享有参加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举办的各种学术研究和文化活动的权力;
(三)享有优先在《沙澧慈善》杂志上发表文章的权力。
第十五条 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遵守漯河市慈善总会章程和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积极从事慈善理论学习、研究,积极传播慈善文化知识,从事慈善文化活动;
(四)积极参加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宣传、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慈善事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解释权归漯河市慈善总会慈善文化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