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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00:00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慈善组织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民〔2025〕4号)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本会对社会各界在本会设立的各类爱心基金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现将清理规范工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金总体情况
经系统梳理,社会各界在本会设立的各类爱心基金共计138家,资金总额为5,556,799.03元。依据省民政厅“省辖市慈善组织设立专项基金的最低标准为150万元”的规定,本会现有基金均未达到此项设立标准,需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二、清理规范分类方案
根据基金实际运行状态,结合省厅要求,本会对现有基金进行了分类评估,并制定以下方案:
(一)拟予注销类(15家)
此类基金账户无资金结存,且近年来未开展相关慈善活动,已不具备持续运行条件,拟按规定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金归集并注销类(73家)
此类基金账户有资金结存,合计金额430,635.66元。其中:18家基金账户(金额5,445.58元)有资金往来但资金结余为1000元以下;55家基金账户(金额425,190.08元)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或设立后)未发生收支活动。
处理方式:在履行公示程序后,将上述账户剩余资金统筹用于本会扶弱济困、救急难等慈善项目,并同步注销原基金账户。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规范调整类(50家)
此类基金账户有资金结存,合计金额5,126,163.37元,且在2023年1月1日以来(或设立后)有捐赠或支出记录,具有一定活跃度。其中,按规定设立的“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已按要求报备。
处理方式:对于其余基金,拟将名称统一规范为“XXX爱心慈善专户”,其账户资金将继续用于符合原捐赠意愿或相近的慈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3。
三、公示期限及意见反馈
本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对上述清理规范方案有异议,或对相关基金的归属、使用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会反映。
联系地址: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工商联大厦11楼 漯河市慈善总会
联系电话:0395-3116019
电子邮箱:lhcszh@163.com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会将按上述方案组织实施。
四、附则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原《漯河市慈善总会冠名爱心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漯慈字〔2011〕14号)同时废止。今后各类爱心捐赠按新制定的《漯河市慈善总会“爱心慈善捐赠”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特此公示。
漯河市慈善总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