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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00:00
漯河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议制度
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等。
一、常务理事会议参会人员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二、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审议事项范围
(一)研究落实理事会决议的措施并检查决议落实情况。
(二)审议会长办公会议提交的拟任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人选方案,提请理事会决定。
(三)审查各项议案和报告。
(四)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
(五)行使理事会第三、五、七项的职权。
(六)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常务理事会议召开方式
常务理事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遇重大特殊事项需要可随时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由本会会长或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召集。以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议的程序同理事会。
四、常务理事会议决议效力和会务工作,同理事会。